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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5级教育部计划研究生发放入学奖励和助学金人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5-09-23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范忆冰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入学奖励和助学金的评选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入学奖励:校直各培养单位招收的“985”院校本科毕业的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并返还3年学费;校直各培养单位招收的“211”院校本科毕业的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返还3年学费;校直培养单位的教育部计划推免硕士研究生免除学费。

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对象为在读教育部计划研究生,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月、学术学位、校直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00元/人•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每年按12个月发放。

校直单位研究生入学奖励、助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附属医院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助学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轮转补贴由各附属医院发放。

现将校直2015级教育部计划研究生拟发放入学奖励和助学金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见附件1、2),为期一周。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可与教学培养处联系。

联系人:范忆冰

联系电话:774318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